广大考生们: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《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我院单招和综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4月1日-4月3日。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,或考生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求,可于4月3日17:00前联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处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我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,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及相关数据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。4月3日17:00前,未向我院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的考生一律视为同意拟录取。
公示无异议的考生,学院将拟录取结果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,根据审批结果,办理正式录取手续。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,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,且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;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者,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,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,不予录取。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,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,未被我院单招和综评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(春季、夏季高考统一考试),欢迎广大考生继续报考我院(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报考代码:D319)。
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:0536-7575021,0536-7575089
电话开通时间:上午8:00-11:30 下午14:00-17:00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
2023年4月1日